第二十三章
第二十三節 為了復活的教義,公開的死亡是必要的。
然而,即使祂(神)沒有任何疾病和痛苦,私下將祂(神)的身體隱藏起來[1],「在一個角落裡」,或在曠野,或在屋子裡,或在任何地方,然後突然出現並說祂(神)已經從死裡復活,那麼祂(神)在各方面都會被認為是在講空話[2],而祂(神)所說關於復活的話也會因此更受質疑,因為根本沒有人能見證祂(神)的死亡。現在,死亡必須先於復活,因為若沒有死亡在前,就沒有復活;所以,如果祂(神)身體的死亡是秘密發生的,死亡不顯明,也沒有見證人,那麼祂(神)的復活也將是隱藏的,沒有證據。2. 或者,為什麼當祂(神)復活時宣告復活,卻要讓祂(神)的死亡秘密發生呢?或者,為什麼當祂(神)在眾人面前趕出惡靈,使生來瞎眼的人復明,並將水變成酒,藉此使人相信祂(神)是神的道,祂(神)卻不將祂(神)必死的本性在眾人面前顯為不朽,使人相信祂(神)自己就是生命呢?3. 或者,如果祂(神)的門徒不能說祂(神)首先死了,他們又怎能大膽地談論復活呢?或者,如果他們沒有那些他們大膽說話的人作為祂(神)死亡的見證人,他們又怎能被相信,說死亡首先發生,然後是復活呢?因為,即使在當時,當祂(神)的死亡和復活在眾人眼前發生時,那時的法利賽人也不相信,甚至強迫那些看見復活的人否認它,那麼,如果這些事情是秘密發生的,他們又會編造多少不信的藉口呢?4. 或者,死亡的終結和對死亡的勝利又怎能被證明呢?除非祂(神)在眾人眼前挑戰死亡,並藉著祂(神)身體的不朽,向眾人顯明死亡已被廢除,從此無效。
腳註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腳註
[1]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6節。
[2]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1節。